contentstart-话虽这么说,但曲大志还是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那一年。
那时候,他才二十出头,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,因为没读过几年书,没什么知识文化,只能去华美机械厂当最底层的工人。
也就在那时,他认识了这帮好朋友。
与其说是好朋友,还不如说是一群臭味相投的狐朋狗友。
大家都是穷苦人家出身,不管长相还是家境,都很差。所以到了二十多岁,还没有娶上媳妇。
放在现在,晚婚晚育太正常了。
但在过去那个年代,不管男女,到了二十出头,还没结婚,在长辈眼里,就是标准的剩男剩女了。
所以,他们经常聚在一起,抱怨这个社会的不公平,说现在的丈母娘如何如何势利眼,说现在的彩礼如何如何贵。
他们一下班,就约着出去喝酒抽烟,或是去赌坊,很快就把工资挥霍一空。
偶尔在路边逮到特别瘦弱的年轻男女,还劫点小钱用用。
一开始,他们还害怕坐牢。
但伴随着接二连三的几次成功,他们就彻底放开了。
一来,那个年代的人大多胆小,怕被报复,所以选择息事宁人。二来,他们当初劫来的金额也不大。
他们像是找到了团队组织,每天早上一起骑着自行车相约上班,下班后又一起离开工厂,感情一时间好极了,就跟自家亲兄弟似的。
没过多久,车间来了一个新人。
这个新人姓安,名字很有意思,叫和平。长得眉清目秀,唇红齿白,虽然和大家一样穷,但是他却早早的娶了媳妇,令大家羡慕不已。
一开始,大家还围着他转。
觉得他有学问,想问他讨教一二。
谁知这个人仗着自己读过大学,就自视清高,根本不把大家伙放在眼里。
时间一久,兄弟几个也都觉得没意思,和他便没有往来,就是平时工作上有点交集,才会聊两句。
日子一天又一天的过去。
以曲大志马首是瞻的这群男人们,也日渐骚动起来。
他们时常躺在草垛上,嘴里叼着一根枯草,双手枕在后脑勺上,看着路边来来往往的年轻小姑娘,流下渴望的哈喇子。
“人家安和平,和我们差不多大,凭什么他就能娶上媳妇,我们就不能?”
“你能跟他比吗?他是大学生,而且长得也俊。”
“我呸,俊能当饭吃,关起灯来,只有那玩意儿好使,才是王道。这安和平看起来文质彬彬的,我看啊,他在床上八成是不行。”
“这你都知道?你是钻人家床底下偷看过了?不过话说回来,安和平的媳妇,你们见过没?有一次,他媳妇过来送饭,我的老天爷呀,那可真是长得跟仙女下凡一样。”
“有这么夸张?”有人不相信,“现在年轻漂亮的女孩子,都很现实的,放着大老板不嫁,嫁给一个穷小子?”
“真的,那天老李也看到了,老李,对不对?”
老李在旁边吭声,“安和平的媳妇,确实很漂亮,漂亮的让人看过一眼后,就心痒痒。”
他在草垛上翻了个身,突然一本正经。
“兄弟几个都是自己人,有些话,我就直说了啊。自从那天在工厂里见过安和平他媳妇后,我就连着好几个晚上都做那种梦。”-contenten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