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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傲冰伏在在叶怀忠的怀中,掠过宽阔的肩膀,她看到了抱臂笑望著她的楚天涯。


前世,这个用生命来守护她的哥哥,如今还好好的活著,真好!


叶怀忠一脸神秘地从身后拿出一把精致的金丝短剑送到叶傲冰面前。


“冰儿,昨天是你的及笄之礼,爹爹没能赶上,虽然晚了一点,但希望你能喜欢。”叶怀忠一脸神秘地从身边拿出一把精致的金丝短剑送到叶傲冰面前。


叶傲冰接过短剑一看,不由得大喜过望:“这上面的图案居然是桃花!”


手柄处,一朵妖嬈的桃花娇艳欲滴,一看成色,就知道这是把难得一见的好剑。


叶怀忠笑著点点头:“没错!这就是传说中的桃花剑!”


相传,桃花剑乃一位高人花了七七四十九天,在桃花树下亲手为所爱之人所铸,锋利无比,意喻斩断一切桃花缘,一生一世只为一人!


“谢谢爹爹!”叶傲冰收起短剑,开心无比。


“云儿给祖母请安,给爹爹请安!”


一旁的叶依云也盈盈下跪,那低眉顺眼的模样,別有一番楚楚可怜的模样。


“云儿,起来吧。”叶怀忠脸上的笑容未减,示意叶依云起身。


“谢谢爹爹。”叶依云起身,束手乖巧地退到一旁,在叶怀忠面前,她显得有些拘谨。


“红綃,把东西拿出来吧。”怀怀忠示意一旁打扮干练的女子將东西拿出来。


“好的,將军!”红綃微笑著点点头,並拿出一个粉色的盒子递给叶依云:“二小姐,这是將军从邻国给您带来的礼物。”


叶依云一脸又惊又喜,接过盒子,微微躬身:“谢谢爹爹!”


打开一看,原来是一条上等別致的项链,一看成色,就知道是上好的货色。


相比于叶傲冰收到的短剑,她更喜欢华丽的首饰,这才是女孩子该有的东西,在她看来,一个女孩子成天舞刀弄剑的,根本就不像样。


“云儿,你喜欢便好,我用惯了刀枪,不懂首饰,这是你红姨亲自给你挑选的。”


叶依云脸上的笑容僵了片刻,原本欢喜的心情也减了半,但还是朝红綃谢礼。


她內心苦涩,爹爹给姐姐亲自挑选礼物,而她的礼物居然是一个下人选的。


红綃,本是叶傲冰的娘林丹凤的贴身侍女,自从十五年前林丹凤战死之后,她便一直跟在叶怀忠身边,这么多年来,除了照顾叶怀忠的衣食起居,还跟他一起出生入死征战沙场。


“將军,我让人备好了水,您去洗洗吧,看这一身灰尘的。”赵婉玲也十分殷勤上前,一副贤妻良母的样子。


叶怀忠应下。


望著儿子高大的背影,老夫人的眼眶再一次湿润了,在她看来,没有什么比一家人团聚更好了。



国公府花园的凉亭子里。


临风而立的男子,志气轩昂,一身干净长衫,斜飞英挺的剑眉,眸子里满是温柔,望著不远处那朝他翩然而来的丽影,唇角下意识地微微扬起。


“天涯哥!”叶傲冰朝他小跑了过来。


歷经一世,能再一次见到他,她的心情很激动,前世,为了护她周全,他倒在血泊中,她內心自责愧疚。


“大小姐!”楚天涯明亮的眸底满是温柔,细细的眼角纹里,尽是宠溺。。。。。。


“和你说了很多次了,爹爹已经认你做义子,你就是我的义兄了,直接叫我傲冰,或是跟爹爹一样叫我冰儿就好了,再叫大小姐,我可要生气了。”


叶傲冰像个孩子一样噘起了小嘴。


看到叶傲冰那瞪著的美眸,楚天涯赶紧改口:“是!冰儿!”


世人都道她丑陋无比,可是,在他眼里,她永远都是那个在他身边长不大爱撒娇的小女孩,无论她是美丑与否,都不重要。


叶傲冰冲他嫣然一笑,美眸里清澈透亮如水:“对了,天涯哥,我有事要出去一两天,这两天有件事情要拜託你。。。。。。”


花园的另一边。


“表妹,这可是皇城时下最流行的新款玉釵了。”赵西成边说边拿出一个精致的长盒,献宝似的捧在叶依云面前。


叶依云只是轻描淡写的瞟了一眼,玉釵是当今流行的款式,只是顏色是红配绿,一言难尽,她一脸嫌弃撇撇嘴:“这红配绿也太俗气了。”


她忽然没了兴致,平时的温婉模样,此时已消失殆尽。


“你走吧!我现在不想看到你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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